都说李世民是武德三年夏县屠城的罪魁祸首,事实并非如此
战局在武德二年十二月发生重大转折。吕崇茂向宋金刚求援,后者派尉迟敬德率精兵驰援。在内外夹击之下,唐军遭遇惨败,李孝基等主要将领悉数被俘。李渊采取离间计策,试图通过赦免和封官来招降吕崇茂,但计划败露导致吕崇茂被杀。而撤退中的尉迟敬德部队,则在美良川遭到李世民部将殷开山、秦叔宝的伏击,损失两千余人。
值得注意的是,即使在李孝基等人兵败后,李世民仍未接管夏县战事指挥权。李渊亲自坐镇华阴,直接指挥夏县战事并保障李世民部的后勤补给。据《资治通鉴》记载,从武德三年二月至四月初九,李渊一直驻跸华阴,期间所有关于夏县的军事部署,包括派遣桑显和进攻吕崇茂,以及秘密招降计划,都是李渊亲自决策的。
直到武德三年四月,李世民在击败宋金刚、刘武周主力后,才开始正式负责平定夏县。这一时间节点在《资治通鉴》和《册府元龟》中都有明确记载,前者称\"秦王世民引军自晋州还攻夏县\",后者则记载\"(武德三年)五月,帝(李世民)发并州,仍以旋师平夏县\"。
二、屠城命令的真实来源考辨
《新唐书》明确记载:\"(武德三年)五月壬午(二十日),秦王世民屠夏县\",《资治通鉴》也有类似记载。这些记载表面看来似乎将屠城责任归于李世民。然而在《通鉴考异》引用的《高祖实录》中,却出现了李渊的明确指示:\"帝曰:'平薛举之初,不杀奴贼,致生叛乱,若不尽诛,必为后患。'诏胜兵者悉斩之\"。司马光对此记载持怀疑态度,认为可能是史官为李世民开脱而将责任转嫁李渊。
但深入分析可以发现,李渊下达屠城命令的可能性更大,理由如下:
首先,从动机角度分析,李世民长期未参与夏县战事,且该城在被其接管后迅速平定,未遇强烈抵抗。以李世民的政治智慧,不太可能采取如此极端的处置方式。反观李渊,在亲自指挥夏县战事数月未果后,确实存在采取极端手段的动机。
其次,李渊在屠城事件后颁布的\"赦晋潞等州诏\"(《新唐书·高祖本纪》)颇值得玩味。该赦令特别赦免了晋州、潞州、隰州、并州等地的从乱者,却刻意排除了夏县所在的蒲州总管府辖区)。这种选择性赦免政策,暗示李渊对夏县怀有特殊敌意。
三、具体执行者的身份确认
即便屠城命令出自李渊,李世民是否参与执行呢?多方面证据表明这种可能性极低:
1. 时间矛盾:史料明确记载李世民于武德三年五月二十九日返回长安。夏县距长安约500里,若其亲自指挥五月二十日的屠城,则需在九日内完成行军。考虑到当时军队需押解俘虏、运输物资的实际情况,这种行军速度几乎不可能实现。
2. 碑文佐证:《常何墓碑》记载\"武德二年,令与刘弘基等,至百崖招慰。军还,又与宇文颖平夏县。\"这一记载将平定夏县之功归于宇文颖而非李世民。若李世民确实主导此事,以常何墓志铭彰显功绩的性质,理应特别提及与太宗的合作。
3. 军事部署:史料显示,李世民在平定夏县后立即返回长安,为三个月后(七月初一)东征王世充做准备。这一紧张的军事调度时间表,也佐证其不可能在夏县逗留过久。
综合以上考证,可以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:夏县屠城命令应出自李渊的决策,实际执行者为宇文颖。但由于当时李世民作为河东道最高军事指挥官的身份,史书将此事记于其名下也有一定依据。这一历史事件的复杂性,正体现了历史研究中需要多方考证、谨慎判断的重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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