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诤(12)忠和孝的抉择:晋朝“以孝治天下”的悖论
于是,孝也被人用来成为党争的一个武器,要整倒一个人,最简便的办法就是扣他一顶“不孝”的大帽子。魏时孔融、嵇康被杀,表面的罪状都是“不孝”。晋明帝司马绍为太子时,王敦看此人颇有才能,继位后会碍自己的手脚,“欲诬以不孝而废焉”。后来谎言被温峤当众戳穿,此事未行。陶侃平杜弢,与杜的部将王贡对阵,陶向他喊话:“杜弢是益州的小吏,盗用国库钱财,父亲死后竟不奔丧。你本是好人,为何要跟随他胡为?天下难道有善终的叛贼吗!”
孝的约束力量达到了如此强度,连以破坏礼法、放诞不羁著称的名士胡母辅之、谢鲲、王澄等人,可以散发裸裎,可以调戏妇女,但没有一个负“不孝”之累。有这样的国法或者政策,本来也没错,至少孝心本就是每朝每代所倡导的好事,但是,让司马皇家棘手的是,孝与忠的矛盾。
魏晋君王背叛了各自的主子,做了主子之后却很需要臣民对自己的忠诚。羞于言忠而倡孝,其本意在求孝与忠的一致:“求忠臣必于孝子”,“资于事父以事君”。晋武帝时刘斌论曰:“为臣者必以义断其恩,为子也必以情割其义。在朝则从君之命,在家则随父之制,然后君父两济,忠孝各序”(《晋书•庾纯传》)。
从理论层面说起来可以一致,行起来却难以两全。温峤就是让皇帝难以处理的典型一例。二京沦陷,司马睿镇江左。刘琨在河朔拥戴司马睿称帝,派温峤奉表劝进,出使江南。这对元帝是大忠。而温峤的老母拽住儿子不让走,温峤只好挣断衣袖毅然离去。这就违忤了母命,不孝。
跟温峤的忠而不孝相反的是沈劲,则是孝而不忠。沈劲之父沈充是王敦党羽,是叛臣。沈充是被吴儒抓住杀掉的,吴儒应是忠臣。沈劲却要做孝子,为父报仇,“竟灭吴氏”。沈劲为叛臣而杀忠臣,理应是叛臣,却因为符合孝道,竟得到肯定。就连本文开头的那个弹劾梁龛居丧期间宴会的刘隗,口口声声宣称大孝至上,最后却背叛东晋投靠后赵,落得个不忠。
忠孝两全是人伦之至,是理想境界。在忠孝不能两全之时,儒家认为应该以“忠”为大为重。“孝”是为人的最低的要求,是人最根本的价值体现。《论语·颜渊篇》说“君子务本,本立而道生。孝弟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?”《中庸》说“仁者人也,亲亲为大”。而“忠”是孝的延伸,是进一步提升自己、实现自身价值的更高一级目标,“忠”的实现必然已经包含了尽孝在其中。忠孝矛盾时理应舍小利而取大义。
但在晋朝,却以孝为重,不忠无损大节,于是我们惊讶地看到:《孝友传》中的刘殷、王延,都背晋事敌,做了刘聪的高官,仍名列青史。望族名门之士清河崔悦、颖川苟绰、河东裴宪、北地傅畅、范阳卢谌,“俱显于石氏”,做了后赵的官。刘暾是西晋名臣刘毅之子,官司隶校尉,“正直有父风”;而当刘渊部将王弥攻陷洛阳,他立即为王弥效劳。更荒唐的是王育、韦忠、刘敏元都背晋投敌,却因忠于顶头上司或救助乡亲的义气,而仍在《忠义传》中立传。“板荡识忠臣”,晋朝“板荡”可谓极矣,而背思忘义之徒不可胜数。司马氏轻忠而重孝,难免自食苦果。西晋灭亡和东晋临终,很少有人为国捐躯,这种现象跟宋末、明末完全不同,原因估计就在这里。
当然,让人尴尬的是,倡孝还表现在欺软怕硬,自相矛盾,自然让人联想到它的虚伪。阮籍的侄孙阮简因为在父丧中食肉,被皇帝废弃近三十年不用。而当年阮籍为母亲服丧期间,在司马昭的宴席上喝酒吃肉。司隶校尉何曾也在座,他对司马昭说:“您正在以孝治国,而阮籍却在母丧期间出席您的宴会,喝酒吃肉,应该把他流放到偏远的地方,以正风俗教化。”司马昭说:“嗣宗如此悲伤消沉,你不能分担他的忧愁,为什么还这样说呢?况且服丧时有病,可以喝酒吃肉,这也是符合丧礼的呀!”阮简没了保护伞,只得挨整了。
居丧是不能作乐的。晋明帝刚死,国丧未期,尚书梅陶私奏女伎,遭到御史中丞钟雅的弹劾。而到谢安执政,“期丧不废乐。王坦之书喻之,不从。衣冠效之,遂以成俗。”为什么无人弹劾?因为谢安已登台辅,位尊权大,没人敢碰了。
再看看司马皇室的所作所为,他们做出了孝的榜样吗?面对这项国策,皇族们却肆意践踏,更加虚伪。八王之乱中互相残杀,是兄弟相杀,叔侄相杀,祖孙相杀。他们是不孝的最大典型,犯的是万恶不赦的罪行。晋怀帝司马炽被俘后,刘聪当面问他;“卿家骨肉相残,何其甚也?”司马炽只好回答:“为陛下自相驱除”。对于以孝治天下的司马氏,这真是锥心的讽刺。
原来制度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制度只是做给普通人看的,不管多高的标准,多严的要求,只要权势一介入,无不通过。而到了这种地步,这个制度的生命力也就完了。
于是,有人把晋朝的孝治天下看作是演戏,晋朝这出戏,当时纵有一定影响,却终未能治天下。套用网民的一句话:“因为人民的命运,历史的命运,从来不是演戏可以左右的。”此言不无道理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